[color=Teal]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开心的呢?这话应该是对非常珍爱的东西或人说的吧~~~ 可是,在我以为我彻底丢失的mp3又被我从挎包里摸出来后, 先是惊叫,既而沮丧起来,不过现在又觉得心安。 我真的就把它忘了呢,因为当初不是我自己买的它, 从不喜欢到接受,用了2个月时间。 在我去火车站茫然地询问它去向的上午,是我放弃了看贸洽的机会, 那么热,可我还是想证明,我努力过。 后来失望变绝望,才知道自己的确已经爱上它了。 但总想它既然要走,就是我们缘分已尽吧, 于是又琢磨着寒假回家怎么再“敲诈”我妈一个iPod玩一下, 这下好了,它没有丢...
好吧好吧,亲爱的,我不是喜新厌旧,也不是见异思迁, 我努力过的,这是真的,你还在,那么我们还要相伴~~~
忽然发现自己对这个mp3的态度貌似对爱情的处理方法。 恩,好与坏,对与错的标准不是绝对, 只是我,一直是个重感情的人。 [/color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