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洛杉矶,现在是凌晨零点43分。我的左手边两米开外的另一张床上有个正在酣睡的男生。 四天前我们才第一次见面,然后一路跟我从旧金山自驾450多英里来到了洛杉矶。
他在北京工作,这次也是出公差,多停留一周在美国玩, 大约两个半月前,他在穷游上发帖子征一起自驾,我看见并回复了,就这么认识了。 本想凑四个人一起,两男两女好share room,无奈没有跟我们时间和行程合适的人,我俩就凑合了。
这段我本以为会跟爱人一起走过的行程,却是跟陌生人分享了。
路上的风景的确很棒,右手是海,左手是山,看到不错的地方可以随意停下照相。 半月湾,蒙特雷,卡梅尔,大苏尔,圣玛利亚,索万丹麦小镇,圣芭芭拉, 还有更多沿途叫不出名的停留,每分每秒都如梦如画。
这旅伴是个老实的码农,来三藩第一天就跟同事被人砸了车丢了不少东西, 行前我嘱咐他拷些歌出来路上听,那优盘也被贼顺了去,于是就只能聊天解闷。 我知道他是双鱼座的,一直都是个听话的好学生,毕业后做了外企码农, 曾经有过一个交往七年的女友在结婚前夕绷了,那姑娘现快为人母了。 我们一度一起吐槽前任的极品事件,彼此感叹要是早能相识说不定可以发展云云。
第一次在半月湾南部附近停下时,我冲上悬崖边看水雾濛濛的大海, 他停好车走上来,我说我好激动,能抱下你吗? 他抱起我转了个圈,说,真好。 在之后的每个壮丽的景色前,我们都抱一下,然后对着大海发个呆,才想起拍照。 我能感到他开始慢慢入境,我害怕,我说,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,仅此而已。
今天在好莱坞,我想上山找个近的地方看那个Hollywood Sign, 山里有段地方封路,GPS也没导对地方,他有些着急,我说了句无心的话,我们争执起来。 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像男女朋友在吵架,他还在执着地跟我解释,我说can we stop! 你累了,换我来开吧。我把他赶下驾驶座,一路迎着夕阳开回星光大道。 他不是我的什么人,犯不着跟他生气,我一直默默跟自己说着。 在某个等红灯的路口前,他突然握住我的右手,说,这样挺好。 夕阳太刺眼,绿灯亮起,我抽回手握紧方向盘,叹了口气,你可别爱上我了,我看着前方说道。
三天后,我们会搭乘不同的班机,回到各自的生活正轨,别太当真了。